如果不考慮刑事責任,王寶強離婚後的1億元,雖然妻子有過錯在先,考慮到法律照顧弱勢群體,將會給馬蓉高於二分之壹的財產。因為他們擁有兩個孩子,最終法律可能會判兒子跟父親,女兒跟母親的決定。如果馬蓉養的是女兒,根據照顧弱勢群體的原則,又可以多拿壹部分。王寶強的掙錢能力強,如果有天老去離世無特殊遺書,女兒將繼續擁有對父親的繼承權,這是後話。以此可判定,如果該婚姻最後以民事方式結束,馬蓉至少擁有1億裏面的十分之六,也就是6000萬。
雖然在社會輿論看來,馬蓉不應該拿到壹分錢,該凈身出戶。當前她與宋喆的不正當關系,只能成為離婚理由,避免了因感情不和造成馬拉松式離婚。法律講究的公平原則,馬蓉與宋喆的關系只啟動了離婚的條件,不構成婚姻財產分割的影響的重要要素。要知道,法律是不管人的情感、戀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