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鐘,男,漢族,2月出生,1965,北京房山人,4月參加工作,1983。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高級政工師,北京理工大學兼職教授。曾任北京市門頭溝區委副書記、區長。122015 12 1,北京市門頭溝區原區長王洪鐘因涉嫌索取、收受財物1416萬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受審。342015 12.30,市二中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王洪鐘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13萬元。是否上訴,王洪鐘的辯護律師說他正在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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