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鐘,男,漢族,1965年2月生,北京房山人,1983年4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高級政工師,北京理工大學兼職教授。曾任中***北京市門頭溝區委副書記、區長。122015年12月1日,北京市門頭溝區原區長王洪鐘因涉嫌索取、收受財物1416萬在北京二中院刑事法庭開庭審理。342015年12月30日,二中院壹審以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判處王洪鐘有期徒刑14年,罰金13萬元。是否上訴,王洪鐘的辯護律師稱正在考慮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