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在律師的姓氏前加上“法”,這是對律師表示尊重和感謝的壹種常見方式。王律師同意或接受此簡稱,可簡稱為“王法”。這種縮寫更常見於口頭交流或非正式場合。在正式場合或正式文件中,應使用完整的職業稱謂“王先生”或“王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