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xxx
電話:xxx
律師xxx
被授權人: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
委托事項:
茲委托司法部司法鑒定中心鑒定xx與xx公司簽訂的xx合同第二頁上的“xx”二字是否為xx本人所寫。
委托理由:
在xx與xx公司合同糾紛壹案中,雙方對xx年xx月xx日簽訂的xx合同是否為xx本人所簽有爭議。因此,請貴中心根據相關資料和樣品進行鑒定。
委托人:北京某律師事務所。
Xx年xx月xx日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當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實的專門性問題向人民法院申請鑒定。當事人申請鑒定的,由雙方協商確定合格的鑒定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