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自願向XXX公安局保證:
監督犯罪嫌疑人XXX在取保候審期間遵守以下規定:1。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2.提審時及時到達;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幹擾證人作證;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串供。
如果發現犯罪嫌疑人可能有或者已經違反上述規定,我會盡力制止,並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如有違反,本人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我在此傳達
增城市公安局
擔保人簽字:XXXX
X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