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壹般不會將判決書發給家屬,只發給當事人及其辯護人;但如果判決公開,可以自行查閱。《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第壹審案件。但是,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不公開審理。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九十六條宣告判決應當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在五日以內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判的,應當在宣布後立即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送達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