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律師事務所主要有三種形式:合夥制、合作制和個體律師事務所。
毫無爭議,合夥和個人當然是私有的。
但是合作辦公室是公的還是私的?很難說。因為合作社相當於當年的集體所有制,也是按照集體所有制企業征稅,但實質上產權不明。因為它意味著合作律師事務所的所有財產屬於該律師事務所的所有律師,無論他們在本所工作了壹年還是三十年,在法律上享有同等的權利和義務。從政治上講,它是公共的。但實際上是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