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壹條。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壹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獲得辯護的權利,人民法院有義務保證被告人獲得辯護。
第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褲子滲透
訴訟不平的人有權控告法官、檢察官叢慶健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