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妳的醫藥費從司法原則上講有兩種方式。壹是公安機關審查期間,由犯罪嫌疑人支付。第二,在審理過程中,訴訟得到了民眾的認同。因為主犯沒抓到,實踐中公安機關也有扣發部分從犯錢的做法。雖然不是很合法,但也算是對受害者的壹點補償。然而,在案件查明之前,受害者無法獲得扣留的錢。
3.公安機關能做什麽?公安機關在這種情況下的主要任務是盡快把嫌疑人找出來,在逃的要網上通緝。作為受害人,應積極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盡快抓獲犯罪嫌疑人。
4.律師不能幫妳抓人。律師只有在妳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犯罪嫌疑人到案後才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