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公正,包括實體公正和程序公正。這是司法活動的性質和法律的內在精神所要求的;
2.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3.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基礎就是以客觀事實為基礎排除主觀想象,分析判斷。要按照法定標準和尺度審理案件,嚴格遵循法定程序;
4.司法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八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根據對等原則,中國司法機關和外國司法機關可以相互請求刑事司法協助。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犯罪。人民檢察院對訴訟活動進行法律監督時,發現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可以立案偵查。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重大刑事案件,需要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