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律師那就是惡貫滿盈了,為了打贏官司,基本都是不擇手段的,黑白顛倒跟玩似的,就算有鐵證,都能找出妳鐵證的漏洞,因為世上沒有絕對的鐵證,九成可能輸的官司,要是能請到大律師就能輕松的打贏,可說世界上毫無半點公平可言,法官只信律師的嘴,多半情況下都不講公平。所以,在很多刑事案件當中,律師坑死的人數不勝數。經濟案中,律師把無數人都搞得傾家蕩產。
所以,記者跟律師比,記者就是幼兒園的。
律師這個職業真是變態,律師加法官還不如古代的官員斷案,畢竟清官還知道斷案的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