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好,最長等待時間是6個月。我國現行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如果不重新危害社會,可以宣告緩刑。”第七十四條規定:“對於累犯,不適用緩刑。”具體理解是:1,適用緩刑的前提條件必須是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緩刑的對象只能限於罪行輕微的犯人。在我國,管制是最輕的刑罰,但因為是壹種非監禁刑,所以沒有必要適用緩刑。緩刑的對象是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是指人民法院宣告的刑罰,而不是刑法規定的法定刑。比如,雖然壹個犯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如果壹個犯罪分子被依法從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仍然可以緩刑。緩刑的禁止條件是罪犯是累犯。之所以對累犯不適用緩刑,是因為累犯主觀惡性大,教育改造難度大,社會危害性大。2.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不是累犯。這只是適用緩刑時必須遵守的客觀條件,但並不意味著判處這種特定刑罰的犯罪分子都要緩刑。適用緩刑的必備條件必須是犯罪情節不嚴重,主觀惡性不深,有悔改表現。3.宣告緩刑以不再危害社會為推定條件。的確,宣告緩刑的重要目標是不再危害社會,這才是目的。同時也不會再次危害社會。實際上是指犯罪分子沒有再次犯罪的傾向或再次犯罪的可能性。確定犯罪分子是否真的不會再次危害社會,只是對可能性的預測。但對這種可能性的預測不應該是主觀的,應該基於客觀事實進行綜合論證。謝謝,望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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