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函上沒有律師的聯系方式,只有助理解釋律師函是非正式的。如果裏面的內容與事實不符,就是詐騙,可以核實後再處理。用假的“律師函”斂財詐騙,只是冰山壹角。
在這類詐騙案件中,犯罪分子冒充借貸平臺委托的律師,向受害人發送虛假的“律師函”。“律師函”上註明了關於涉嫌欠款、違約的法律條款,還加蓋了律所的印章,以增強“真實性”,欺騙性極強。所以在生活中壹定要註意辨別真假,避免上當受騙。
擴展數據:
收到假貸款律師函的人要警惕這類詐騙案件。壹旦收到類似信件,不要急著去銀行還款。如果發現可疑情況,他們可以通過銀行進行查詢,並盡快與公安機關聯系。
另外要註意的是如何避免律師函:保持良好的信用,盡量不要透支,發生透支時及時到銀行還款,不要超過還款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