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哥哥委托海口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代理案件,壹個是民事糾紛,壹個是刑事案件,每個案件收費1萬元。合同簽訂當天,每箱預付50%(5000元)。案件訴訟結束後支付50%。但律師只在收了錢後來我們辦公室了解過壹次案情,再也沒有了解過案情。多次打電話催他關註此案,他卻以各種理由推脫,連電話都不接。對案件漠不關心。2009年,刑事案件當事人辦理“取保候審”。在此期間,律師無所作為,民事案件於2009年被高院駁回。律師說會繼續投訴,但是沒有給出好的建議,沒有做。今年,哥哥多方上訪後,終於立案了。現在弟弟想和律師解除委托合同。我該怎麽辦?
上一篇:網上哪裏可以找到律師?下一篇:武漢這邊請出名的刑事辯護律師具體收費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