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022 1舉報:貴陽市烏當區人民法院原工作人員杜涉嫌挪用公款、受賄壹案。經貴陽市人民檢察院指定,西豐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西豐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機關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杜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核實了相關證據,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西豐縣人民檢察院起訴被告人:杜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他三個多月沒還,而且數額很大。依法應當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杜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較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