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無犯罪記錄證明可以異地開車。無犯罪記錄證明原則上由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長期在外居住的,能提供相關證明,持暫住證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公安機關也可以辦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200條
被告人最後陳述結束後,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法律規定,經過評議,作出如下判決:
(壹)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二)依法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三)因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因證據不足,指控的罪行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二、開具無犯罪證明的流程是怎樣的?
出具無罪證明的流程如下:
1.先帶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開證明蓋章;
2.然後去當地派出所;
3.然後派出所查詢犯罪信息庫等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