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在看守所,案件正在審查中,原則上只能由律師會見,直系親屬也不行。如果案件審結或者根本未進入刑事司法程序,會見要求和監獄相同。
吃苦是肯定的 但是慢慢的會變好的 減刑是不能了 因為刑期太短 來不及呈報減刑了(因為來不及拿分 就是監獄的壹種獎勵措施)至於逮捕前的現金會在“上山”時候和人壹並帶到“山上”物品也會的 但是要等到放了之後才會歸還 因為既然是收下來的 就肯定是違禁品(監獄所不允許的)
知道的就這些 好歹我也改造了8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