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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公安局趙新時簡歷

人民警察在本單位的具體工作內容、崗位、履歷不全部公布。因為有些工作是保密的。所謂,關於具體人員,無法準確得知。

同時,根據《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八條(分類管理),根據人民警察的性質、特點和管理需要,國家對人民警察實行分類管理,建立有別於其他公務員的管理制度。

國家建立人民警察職務序列和警銜晉升的特殊制度。

第六十二條(職業紀律)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違紀違法行為:

(三)泄露國家秘密、警務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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