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被執行人胡父子租房做火鍋店,欠申請人雷某本金加利息654.38+0.8萬。胡父子名下有四輛機動車,均已被法院查封,其中壹輛為瑪莎拉蒂。執行人員稱,胡父子避開執行人員,不肯來鹹陽某地下車庫,但法院最終將瑪莎拉蒂拖走。
擴展數據
如果債務人拒絕償還債務,他可以這樣做:
債務人有償還債務的義務。債務到期時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債權的,債務人應當償還債務。債務人拒絕償還債務或者以其他形式逃避債務的,債權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償。
借助國家強制手段,向法院起訴,確保債務的順利追償,無疑是最好的方式,但相對於壹對壹的債權債務關系,壹對多的債務更為困難。因為用法律手段討債,比壹對壹需要更多的準備,需要更多的證據。
這時候最好有律師的幫助,在律師的建議下收集證據,這樣才不會混亂,不會漏掉任何關鍵的地方,勝訴的幾率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