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嫌疑人在看守所沒有被定罪,他的家人可以用他的銀行卡支付律師費。根據相關公開資料,在確定嫌疑人是否犯有重罪之前,不會限制銀行卡的使用,家屬可以根據密碼在自動取款機上自由取款。除非抓獲重大犯罪嫌疑人,凍結任何壹張銀行卡。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適用查封、凍結措施的有關規定第三十五條公安機關采取查封、凍結措施後,應當及時查明案件事實,在法定期限內處理涉案財物。發現被查封、凍結的財產確實與本案無關的,應當在三日以內解除。
上一篇:武漢武昌律師事務所有哪些地方?下一篇:駐馬店元甲律師事務所律師怎麽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