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83至7月1987在安徽大學法律系學習;1987年7月至1988年2月在六安區司法局公證律師科工作;1988年2月至1993年5月在六安市法律顧問處擔任律師(期間:1992年5月至1993年5月被派往舒城縣桃溪鎮鍛煉);1993年5月至1998年5月任六安地區法律事務中心(六安華龍律師事務所)律師(1996、1997兩次獲安徽省先進律師;期間65438+1996年9月參加司法部高級刑事辯護律師培訓班);1998年5月至2001年5月任六安區司法局(六安市司法局)副局長;2001至2005年4月任六安市司法局局長(2002年6月1999至7月在安徽大學教學點學習,法學碩士;2002年6月11至2003年3月參加安徽省市縣黨政領導幹部赴美學習培訓班);2005年3月至2008年4月任六安CPPCC副董事長、六安市司法局局長;2005年4月至2009年6月任六安市CPPCC副主席、六安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2009年6月起任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11 1曾任民革六安市委員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