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與民事訴訟的主要區別在於,前者是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名義對任何被控犯罪的人提起訴訟(即無論受害人是誰,均以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名義提起訴訟),以遏制犯罪,懲罰罪犯;後者用於保護財產權、追回財產和強制執行訴訟各方的義務(壹般是受害方提出控告或索賠)。
《入境條例》第41條規定,違反逗留條件的最高刑罰為監禁2年(違反本條例不準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