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有三個區別:1。出庭權不同:大律師是訴訟律師,也是庭審律師,專門從事訴訟業務。他的出庭權是不受限制的,從裁判法院到終審法院的大律師都享有出庭權。(大足在香港的確切稱呼其實是“大律師”)2。業務不同:律師辦理各種法律業務,職責範圍很廣,但出庭權利受到很大限制。律師只能在治安法院、地方法院和原訟法庭的分庭(即閉門法庭)出庭。大律師無法出庭時,需要委托大律師出庭,香港大律師接受委托時必須經過大律師。3.法律事務則不同:律師主要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如財產轉移、遺囑認證、婚姻糾紛、法律訴訟、擔任法律顧問等。律師也可以在法庭上為他們的委托人辯護,但他們不能在最高法院發言。4.衣著不同:庭審律師要戴假發,但庭審律師不戴假發。此外,高級律師的袍服與初級律師不同。
上一篇:2017最新合肥十大律師事務所排名、合肥十佳律師事務所排名,求權威的2017最新合肥律師事務所排名!下一篇:刑事訴訟律師費用的標準壹般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