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只有英國和少數幾個國家的法院系統保持這種習慣。...
據史料記載,律師的黑袍可以追溯到1685,當時是悼念查理二世去世時穿的喪服。
假發的使用始於18世紀早期。在當時,戴假發是歐洲社會的壹種時尚。只有達官貴人、貴族、法官和律師才能戴假發,這逐漸形成了壹種潮流。
目前法庭上使用的假發設計為1822。
目前宮廷假發主要有兩種款式。壹種是齊肩的長假發,在重大活動和禮儀場合佩戴;壹種是只遮住頭頂的短假發,平時在法庭上戴。
這種裝飾下的法庭給人壹種非常莊嚴和儀式感。據說法官穿上黑袍,戴上假發,就可以隱藏自己的本來面目,擺脫私心雜念,成為法治的化身,秉公辦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