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律師應當通過市公安局會議預約平臺進行預約,並根據預約開展後續工作。預約後,各看守所會及時審核,並電話聯系律師,告知是否安排會見、會見方式、保護措施等具體情況。各看守所優先考慮視頻訪談。在視頻會議不能滿足實際需要的情況下,可以安排現場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