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是檢察院的最重要的部門,在這個部門工作,對反貪、反瀆、公安局刑事偵查的以及的法院的刑事審判工作都能深入了解。所以去公訴科或公訴處壹個部門就能見識公檢法三家部門的絕大部分主要工作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六十九條規定:人民檢察院對於偵查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1個月以內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後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該條對審查起訴的期限以及改變管轄後審查起訴期限的計算,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這壹規定是長期審查起訴經驗的總結,是符合準確、及時辦案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