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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賭博罰金標準是多少?

近日,江西多地發布“麻將館禁令”,引發社會關註。

當江西壹些地方在“打”還是“不打”麻將之間擇壹發力時,全國其他壹些地方則在糾結“麻將打多大算違法”。

對於打多大麻將算違法? 街坊們是怎麽看的呢? ——

街坊: 我覺得就是幾塊錢(不算違法)吧。五元或十元以下。

街坊:五元以下,不能玩太大,玩太大就真的變成賭博了。

街坊:我認為不能涉及金錢,賭博就是涉及到金錢了,壹塊錢也算賭博。

據了解,由於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目前全國尚未有統壹標準。

就在今年年初,廣東兩會期間,廣東省人大代表廣州市律師協會副會長黃建水就建議廣東相關部門應依法盡早出臺相關條例明確打牌娛樂與賭博違法活動的界限。

街坊魯先生則認為這項規定操作起來會十分困難。

街坊魯先生: 實際上是有很多朋友自己在家裏玩,比如說我們陪老人家玩,大家故意輸點錢給她,這也算是家庭的聚會。(不會算是違法行為)。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罰款。 但對“賭資較大”的額度未作具體規定。

那麽“金額”為多大才合適呢,看看律師的建議——

廖建勛律師:

金額的話,我覺得不壹定過低或過高,例如廣州這邊,我覺得賭資在50元左右,算是比較恰當的。

比如說四個人打麻將沒事,但叫了十幾個人壹起賭撲克牌,這樣的情況再認定為娛樂活動,那就很勉強了。另外還有壹些以賭博為業的人,有些人就是不幹活,天天就去打牌、打麻將,這種以營利為目的的,也算是賭博違法犯罪行為。

那麽正常娛樂和賭博該如何區別呢?

快來了解壹下

避免假期無意“踩雷”!

治安處罰標準

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 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賭資較大怎麽定義

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壹的規定,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壹些規章制度,例如:

深圳: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算賭資較大。

武漢: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處500元以下罰款;人均賭資3000元以上不滿5000元的,處5日以下拘留;人均賭資5000元以上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上海:《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個人賭資在人民幣200元以上的,就屬賭資較大,可予以治安處罰。

河北:《河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賭資較大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上為情節嚴重。

內蒙古:《內蒙古自治區公安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規定,單註金額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為壹般情節的違法行為情形,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單註金額五十元以上壹百元以下的為情節嚴重的違法行為情形,處十日以上十二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單註金額壹百元以上為情節特別嚴重的違法行為,處十二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

陪媽媽,陪婆婆,陪親戚……打打麻將可以嗎?親屬之間“打著玩”算不算“賭博”?

親屬之間小賭例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之規定:

不以營利為目的,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不予處罰。可是,“少量”究竟是多少?有標準嗎?

壹般來說,少量原則上應該是不突破各地規定的較大數額下限。

那樓下的棋牌室

算不算“聚眾賭博”?

棋牌室中有下列情形之壹可能會構成“聚眾賭博”:

“聚眾賭博”是指,組織3人以上賭博,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組織3人以上賭博,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組織中華人民***和國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賭博,從中收取回扣、介紹費的。

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組織國家工作人員赴境外賭博的;組織未成年人參與賭博,或者開設賭場吸引未成年人參與賭博的,要從重處罰。

賭博被公安機關查處後有什麽代價?

1.輕者治安拘留,長期以賭為業或開設賭場等人員將被刑事拘留至判刑。在家遠比拘留所、看守所舒服!這是參賭人員的***同代價。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

3.個人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家長賭博被判刑,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5.辦理移民簽證、大型招商參展活動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而犯罪記錄則會伴隨終身,受到處罰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現役。

公職人員賭博被抓後有什麽代價?

1.除了上述治安處罰和刑事處罰外,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黨政紀處分,甚至開除公職;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個人考公務員、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律師等相關行業禁入;

3.不光是自己,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同樣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形成前科劣跡記錄在案,以後有違法犯罪行為從重處罰。

小編最後想說:適度娛樂可以增進感情,但小心別“踩雷”哦~

《G4出動》綜合《人民網》報道

G4君特選

記者:李文昊 編輯:巢美琳、譚程瑄(實習) 編審: 陳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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