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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什麽?

法理學又稱法理學、法學,是以法律、法律現象及其規律性為研究內容的科學。它是研究法律相關問題的專門知識,是關於法律問題的知識和理論體系。

法律是法律的科學。法律作為社會的強制性規範,其直接目的是維護社會秩序,通過秩序的構建和維護實現社會正義。法理學作為法學的研究對象,其核心在於秩序與正義的研究,也就是秩序與正義的研究。?

法學是世界各國大學開設的通用類別,也是中國大學十大學科體系之壹,包括法學、政治學、公安學、社會學四個主要組成部分。在社會上,很多人習慣稱法學專業為法學專業。

在中國,法律思想源於春秋戰國時期的法家哲學。法學壹詞在中國先秦時期被稱為“刑名之學”,到了漢代才開始有“法學之學”的名稱。在西方,古羅馬法學家烏爾皮亞努斯(Ulpianus)將“法律”壹詞定義為:人與神之間事務的概念,對正義與非正義的研究。

擴展數據:

法律的詞源

1,“法律”壹詞的拉丁文Jurisprudentia至少出現在公元前3世紀末的羅馬民國時期,意思是系統的、有組織的法律知識和法律知識。

古羅馬法學家曾經給“法”下過壹個經典的定義:“法是關於神和人的事物的學問;這是壹門關於正義和非正義的科學。”德語、法語、英語和西班牙語都在法理學的基礎上發展了自己的指代“法律”的詞匯,其內容不斷豐富,含義也越來越深刻。

2.關於法律問題的學問在中國先秦時期被稱為“刑名之術”或“刑名之學”。據考證,雖然“法”字正式出現是在魏明帝設立“法學博士”之後,但“法”之學自漢代就已存在,主要是對現存法律進行註釋。

中國古代的“法學”壹詞最早出現在南北朝時期。但當時使用的“法理學”壹詞的含義還是比較接近“法學”的。中國古代的“法”字與現代西方國家的“法”的概念有很大不同。

3.現代漢語中的“法”字最早是從日本傳入的。1868首次使用日本法學家津田真道翻譯法理學、法學、德語Rechtswissenschaft等英語詞匯,並做了詳細的解釋。這個詞是“戊戌變法”前後傳入中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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