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54.38+萬的訴訟費是多少?
1元和1萬元的律師費為:7500~8400,具體金額可與辦案律師協商;國家賠償案件按上述數額減半。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標準:10001元-1000000元,4%~5%。
2.法院案件受理費,即訴訟費,2300元。訴訟前和訴訟中申請財產保全的,申請費為1020元(還需提供與申請的抵押物價值相當的抵押物)。
3.如壹方勝訴後申請執行,執行費為1400元(由敗訴方承擔)。
二、律師費具有以下特點:
1.律師應當以律師事務所的名義統壹收取費用,不得私自收取律師費。
2.律師費不同於辦案經費,律師因辦理委托事務而產生的必要費用仍須由委托人承擔。比如交通、住宿、司法鑒定費。
3.律師費不同於訴訟費。律師費是基於委托關系的民事代理費,律師費是基於向法院提起訴訟的強制性費用。律師費可以商量,但訴訟費不行。
3.如果投標金額減少,訴訟費可以退還嗎?
原告減少標的額的,可以申請退還部分訴訟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2007年4月1日實施)對降低訴訟費用交納標準作出了六項規定。
《辦法》中的六項規定是:
1.降低財產案件收費比例起點,由現行的4%取消其他訴訟費和實際支出,實行先行收費;
3.將涉及財產分割不另行收費的離婚案件最高金額由財產總額不超過1,000元調整為不超過20萬元;
4.行政案件,不論是否涉及財物,都要逐壹收取案件受理費;
5、當事人申請回避、調解或者適用簡易程序的案件,減半繳納案件受理費;
6.對財產案件提起上訴的,案件受理費按照不服壹審判決的上訴請求的數額交納。
公民權益受到侵害後,可以通過提起訴訟來解決。為了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他們還可以聘請律師進行協助。所以在聘請律師的時候,他們也需要按照規定支付律師費。在計算律師費時,可以按照常規收費法、包幹收費法、風險收費法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