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偽證罪的認定
(壹)偽證罪與非罪的界限
偽證罪漫畫對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的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或專業水平有限,提供不正確的鑒定、記錄、翻譯;以及對案件真實情況知之甚少,認識不準確,或者提供道聽途說的證言,從而提供虛假證明的人,由於不具有作偽證的主觀故意,不構成偽證罪。雖有偽證罪,但情節明顯輕微,危害不大,不應認定為犯罪。按照最高人民檢察院1989 165438+10月30日發布的《關於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權利、人身權利、瀆職犯罪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以偽證罪追究刑事責任,(1)作偽證足以使他人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輕罪重罰的;(2)作偽證足以使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處罰或者對重罪輕判的;(3)偽證造成不公正、虛假或者誤判的。(四)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毀滅犯罪證據或者為經濟犯罪分子制造偽證的;(五)作偽證致使他人自殺或者精神失常的;(六)作偽證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B)偽證罪和誣告陷害罪之間的界限。
這兩個罪名都有陷害他人的意圖。兩者的區別在於(1)前者的主語是特殊主語;而後者的主語是壹般主語。(2)前者的行為發生在偵查和審判期間;後者的行為是在立案偵查前實施的,是案件偵查的起因。(3)前者是通過假證明、假鑒定、假記錄、假翻譯實現的;後者是不實報道。(4)前者只在對案件重要的個別案件中提供偽證;後者捏造了整個犯罪事實。(5)前者可能有兩個目的:陷害他人或包庇犯罪分子;後者的目的只能是陷害他人,讓無辜者受到刑事處罰。
(3)偽證罪與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界限。
參加公務員考試的組織者可因偽證罪被判刑
這三類犯罪的實施者在為犯罪分子制作假證、隱瞞犯罪證據方面非常相似,都是為了包庇犯罪分子。主要區別如下:(1)主要要求不同。偽證是壹個特殊的主題;後兩種窩藏罪是壹般主體。(2)作案時間不同,偽證罪只能在偵查和審判階段作案;後兩種犯罪可以在罪犯被逮捕、拘留之前實施,也可以在被逮捕、判刑之後實施。(3)犯罪的內容不同。偽證罪涵蓋了對案件重要的犯罪情節;後兩種犯罪可以涵蓋所有犯罪或者重要的犯罪事實。(4)遮擋物體的情況不同。偽證罪涵蓋了偵查、審判中尚未逮捕、判決的未決犯罪嫌疑人;後兩種罪可以掩蓋尚未判決的犯罪嫌疑人、已定罪的犯人或服刑期間脫逃的罪犯。
第三,對偽證的懲罰
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法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 *規定》:
第三百零五條偽證罪在刑事訴訟中,證人、鑒定人、記錄人、翻譯人員故意對案件重要的情況作虛假的證明、鑒定、記錄、翻譯,意圖陷害他人或者隱匿犯罪證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