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沒有備案收據,有兩種可能:1,備案,沒有收據,或者妳不想要收據。2.沒有立案。
淮南市公安局立案通知書查詢淮南市公安局。
地址:朝陽中路97號
聯系電話:0554 6611411。
公安局的詢問通知書是什麽意思?是個案嗎?1.為了查清壹起刑事案件的事實,公安機關通知妳到* *市公安局* *派出所接受訊問,符合法律規定。妳要按照詢問通知書的要求按時到派出所接受詢問,協助公安機關盡快破案。
2.無因無果去派出所的,可以在回復中寫明不去派出所的理由,要求公安機關去妳的單位、住所或者妳提出的地點。壹般情況下,公安機關會同意妳的意見。
3.妳不去,公安機關會找妳家或者妳單位問妳,因為我國法律規定證人有作證的義務,所以公安機關來問妳的時候,妳還是要接受詢問的。
法律依據:請仔細閱讀《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22條規定的具體內容,妳就明白了。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二十二條偵查人員可以當場詢問證人,也可以到證人所在地或者證人提出的地點進行詢問。必要的時候,可以通知證人到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作證。當場詢問證人,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到證人所在單位、住所或者證人提出的場所詢問證人,應當出示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的證明文件。
對證人的詢問應單獨進行。
被害人收到立案通知書和破案通知書後應該走什麽程序?妳好。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將案件移送檢察院時,檢察院會通知被害人,告知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也可以等到案件向人民法院起訴後,再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都會告知被害人,會明確告訴被害人怎麽做。望采納。
公安局違反了哪條法律規定?《刑事訴訟法》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應當按照管轄範圍,對報案、控告、舉報、投案材料及時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應該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不予立案,並告知申訴人不予立案的理由。投訴人不服的,可以申請復議。根據上述規定,公安機關並不向每壹個報案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
下列情況不需要不立案通知書。
壹、案件未立案《不予立案通知書》。報案不等於立案,立案不等於破案。報案後,偵查機關已立案,但未破案。這種情況不需要告知舉報人。比如報案人報案說自己被搶或被盜,幾個月過去了還沒有消息。報案人只是沈住氣,向公安機關要不立案通知書。其實公安機關已經立案了,只是還沒有破案,卷宗也不會給報案人書面答復。幾乎所有的北京人都丟了自行車和手機。報案後有多少人破案了?* * *、搶劫、盜竊等案件,報案後難以及時破案。往往壹個小偷被抓,犯罪嫌疑人交代幾十起盜竊案,壹個罪犯被抓,犯罪嫌疑人交代幾十起* * *行為,破了多年的舊案。《刑事訴訟法》沒有規定要給報案人發立案通知書。立案後不破案,報案人得不到任何通知。
二、移送其他機關不發《通知書》。受理機關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但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將案件移送其他機關並不意味著不予立案,也不需要作出不予立案的決定。
三、受理機關只有在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下,才能決定不予立案。不立案通知書不是發給壹般報案人,而是發給控告人。受害人未報案,他人報案的,不需要出具不立案通知書。如果被害人報案,沒有具體指控任何人,就不具備原告身份,不需要出具不立案通知書。不予立案通知書的內容是說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如:“妳反映的問題不是犯罪。妳指控的人沒有時間犯罪。妳指控的人沒有刑事責任能力。”諸如此類。如果申訴人不服,可以持不起訴決定書到法院起訴自己堅持的犯罪嫌疑人。
公安局立案後會給立案通知書嗎?公安機關不壹定會發立案通知書,但會通知妳結果。如果已經立案,應該在程序裏,但是在實踐中沒有做好。如果妳不想要,就不給妳,但是會及時通知結果。
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令號公安部127)
第壹百六十八條公安機關受理案件,應當制作受理案件登記表,並出具回執。
第壹百七十五條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過審查,認為有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
有申訴人的案件決定不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立案通知書,並在三日內送達申訴人。
但該條款並沒有強制規定公安局受理刑事案件後必須給被害人立案通知書。
如果檢察院向公安局發出要求立案的通知,公安局必須立案。檢察院向公安局發出要求立案通知書的,公安局經審查認為構成犯罪的,不構成犯罪的,可以向檢察院說明不立案的理由。
公安局給當事人立案通知書,辦案人壹欄空白,是否違法?不完美,不規則。確保他們填寫申請表。法律文書必須規範嚴格,不能有漏洞。
妳把收據歸檔是什麽意思?手機被偷了警察該怎麽辦?說明案件還沒有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