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原因如下:
壹、刑法條款
第二百壹十七條以營利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權情形之壹,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壹)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文字作品、音樂、電影、電視、錄像作品、計算機軟件等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專有出版權的圖書;
(三)未經錄音錄像制作者許可,復制發行其制作的錄音錄像制品的。
(四)制作、銷售假冒他人簽名的藝術品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法釋[1998438+02.438+07]30號)。
第二條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壹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壹,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五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其他情節嚴重”:
(壹)因侵犯著作權被追究行政責任或者民事責任兩次以上,兩年內有刑法第二百壹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壹的;
(二)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壹百萬元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以營利為目的,實施刑法第二百壹十七條所列侵犯著作權行為之壹,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壹百萬元以上的,屬於“違法所得數額巨大”;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屬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壹)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壹百萬元以上,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
(二)造成其他特別嚴重後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