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安全法是我國第壹部有關數據安全的專門法律,也是國家安全領域的壹部重要法律,***7章55條。2021年6月10日,《中華人民***和國數據安全法》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並於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隨著《數據安全法》的正式出臺,我國網絡法律法規體系實現進壹步完善,為後續立法、執法、司法相關實踐提供了重要法律依據,為數字經濟的安全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支撐,向世界展示了數據安全治理的“中國方案”。
數據安全法是我國第壹部針對數據安全的上位法律,首次將數據作為“關鍵生產要素”寫進法律,並帶動各行各業陸續出臺標準細則。
數據安全法立法目的及意義
1、數據的監管實現了有法可依
隨著近些年數據安全熱點事件的出現,如數據泄露、勒索病毒、個人信息濫用等,都表明對數據保護的需求越發迫切,因此有必要單獨出臺壹部針對數據安全保障領域的法律來加強對數據的監管。
2、提升了國家數據安全保障能力
數據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目前隨著“大物雲智移”等新技術的使用、全場景、大規模的數據應用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的威脅,因此,為有效提升數據安全的保障能力,需要壹部法律來有效維護數據安全。
3、促進了數字經濟發展創新
數據作為在數字經濟時代的關鍵生產要素,其自身具有很大的經濟價值,該法律的發布,標誌著國家鼓勵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促進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發展。
4、擴大了數據保護範圍
《數據安全法》所稱數據,是指任何以電子或者非電子形式對信息的記錄,包括電子數據和非電子形式的數據,這就對數據安全保障的範圍提出了更廣泛的要求,同時對數據的保護也更加完善。
5、以數據開發利用促進數據安全
《數據安全法》鼓勵數據依法合理有效利用,保障數據依法有序自由流動,促進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發展,增進人民福祉。
6、深化數據安全體制建設
在大數據時代背景下,政務、社會、城市數字化轉型快速發展。依據本法建立數據安全管理制度,能夠明確數據責任主體,從統壹化及可落地性出發,結合現有數據業務建設需求和建設情況全面優化管理體制,從而為我國數字化轉型的健康發展提供法治保障,為構建智慧城市、數字政務、數字社會提供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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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數據安全法》第五十五條
本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