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2.構成輕傷以上的,打人者涉嫌故意傷害罪,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2)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14周歲以下人員或者60周歲以上人員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擴展數據:
案例:
開“鬥車”發生了爭執?2男打架被行政拘留。
因開“鬥氣車”發生爭吵,80後某與90後小夥宋某大打出手。結果雙方都受傷了,花了幾千塊的醫藥費。也被臨沂警方依法行政拘留,並處以治安罰款。
昨日下午,Xi市公安局臨潼分局湘橋派出所所長張峰表示,“在沒有取得雙方諒解的情況下,我們公安機關決定對這兩人依法給予行政拘留幾日和治安處罰。”
“打架發生在今年4月份,當時開著壹輛鬥氣車。”臨潼區湘橋街道辦的壹條村道上,26歲的小夥子宋開著車由南向北行駛。由於道路狹窄,宋超車時沒有鳴笛。強行超車再次失敗後,宋再次鳴笛,前方32歲男子丁駕車避讓。之後兩人吵了起來,然後打了起來。
因兩人傷勢不重,雙方在康復出院後又發生了壹次醫療費賠償糾紛。經民警反復調解,兩人仍相互賭氣。5月24日,公安臨潼分局依法作出決定:給予宋行政拘留10日,治安處罰500元;給予丁行政拘留7日,治安處罰300元。此時,宋和丁突然醒悟過來。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治安管理處罰法
參考資料:
中國人大網-刑法
參考資料:
人民網-開“鬥氣車”會發生口角嗎?2男打架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