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從1996開始在律所實習,到1997實習,到現在已經執業24年了。經過這麽多年的實踐,我認為重視律師檔案管理不僅重要,而且有益。
第壹,可以在整理檔案的時候強迫自己總結經驗教訓。
壹個法律上的事情下來,總會有難有易,有得有失。如何突破難的部分,為什麽容易的部分容易,律師從這件法律事務中得到了什麽,業務,客戶關系,在與對方和對方打交道的過程中發生了什麽新的事情,律師是如何處理的。在這筆交易中,哪些方面可以做得更好?
第二個好處是可以用來向客戶解釋。壹個作用是向委托人解釋自己做了什麽,實際上是證明律師的工作對得起其他委托人付出的錢,不讓委托人覺得自己虧了錢。還有壹種是對法律事務有不利後果時,通過案卷證明律師已經盡到了義務,責任不再是律師,律師已經提醒委托人。
第三個好處當然是可以應付司法機關、律師協會、稅務機關的檢查。
第四個好處是可以在評定職稱的時候找到符合要求的,適合證明自己專業能力的律師業務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