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中,對於記者提出的“學校在此次事件中應承擔什麽責任,如何預防和避免此類事故再次發生”的問題,朔州二中董事長劉表示十分反感。他問:這是刑事案件。學校能有什麽責任?而朔州市教育局壹位副局長,在被記者問及是否有加強學校管理的措施時,脫口而出:怎麽管理?這所學校是壹所私立學校。
郝家的壹位親戚說,事發當晚10左右,學校派人開車去接郝旭東的父母。第二天,郝家的親戚也到了朔州,但隨後學校和警方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進行了屍檢,並要求家屬在屍檢報告上簽字。家屬對這種做法極為不解。
朔州二中貼吧上,有知情者稱,學校為此事賠償20萬,家長賠償80萬。學生家長正試圖通過改變他們的年齡和獲得精神病證明來盡量減少問題。
朔州二中的部分師生表示,他們親眼看到,事發後的第二天,也就是6月5日10,李明和他的父母在沒有警察的情況下去了學校。
這些消息雖然沒有得到證實,但已經引起了越來越多師生的關註。山西朔州二中教師郝旭東被其學生李明(化名)殘忍殺害。李明在他的“死亡筆記”中說“我是壹個壞學生,我更壞...我討厭老師,我更討厭學校和社會...我要發泄,我要復仇,我要殺老師”。
又見壹顆充滿仇恨和絕望的心。對於人來說,這未必奇怪。馬加爵血案,廣東雷州校園血案等等,大家都看到了。
是的,正如著名教育家新李健先生所說,“學生不可能壹夜之間變成野獸。”但是,妳見過教育主管部門正視和反思問題的誠意嗎?正是在這個問題上,以下細節無疑值得深思:
電話中,朔州二中董事長劉對記者提出的“學校在此次事件中應承擔什麽責任,如何預防和避免此類事故再次發生”的問題表示厭惡。他問:這是刑事案件,學校能有什麽責任?朔州教育局壹位副局長在被記者問及是否有加強學校管理的措施時脫口而出:怎麽管理?這所學校是壹所私立學校。
大家都相信,記者想問的不是學校應該為該案承擔什麽刑事責任的問題,公眾也不會把教育責任和刑事責任混為壹談——公眾想問的是,如果我們承認“學生不可能壹夜之間變成野獸”,那麽學校在整個過程中需要承擔什麽樣的教育責任?報道中提到,李明被老師打壞了,父母經常吵架離婚。根據社會心理學的觀點,青春期學生攻擊性行為的主要原因是挫折後形成的巨大憤怒感。壹旦遇到挫折或憤怒,他們的攻擊性情緒很可能被激發出來,這樣他們從外界產生的情境線索中模仿和學習的暴力行為就會在現實生活中重演。
學校教育本應能在這個過程中起到預防或引導的作用,但現實是我們的教育及其內容對此卻出奇的緩慢和冷漠,而教育領域廣泛存在的歧視則在壹定程度上加劇了學生的精神創傷,甚至成為學生使用暴力的心理誘因。基於此,我想知道劉主席是否應該重新考慮“學校在這件事上應該承擔什麽責任”的問題?
也許在他們看來,那只是壹次意外和偶然。更何況,朔州二中還是壹所民辦學校。所以朔州教育局副局長會脫口而出“怎麽管?學校是私立學校。”
我們不能確定副主任為了替自己推卸責任,把問題歸結於學校的民辦學校身份。但這個邏輯很難自洽,因為它經不起公立學校的悲劇從來沒有比私立學校少甚至更慘的質疑。比如馬加爵所在的雲南大學,還是“211工程”院校,是“西部大開發”中的重點建設院校!我把這種現象稱為中國教育改革的困境。眾所周知,中國的教育改革本來應該是壹個分權的過程,意味著教育領域的多元化和更加開放。
很顯然,中國的教育改革之所以舉步維艱,壹個重要原因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依附於權力,另壹個重要原因是他們對分權的深深擔憂——就像朔州教育局副局長壹樣,他們會擔心“失控”,並將這種“失控”視為校園悲劇的根源。他們根本沒有意識到的是,校園悲劇的根源,其實源於官僚體制的沈悶和冷漠與社會變革對教育創新的內在要求之間的矛盾。當教育主管部門缺乏反思問題的誠意時,校園暴力屢禁不止也就順理成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