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朔州二中、朔州市教育局、朔州市警方,記者的采訪要求被以各種方式婉拒。
在電話中,朔州二中董事長柳二文對記者有關“學校在此事件中應承擔什麽責任,如何防範和避免這樣的事故再次發生”的提問表示反感,他反問道:這是壹個刑事案件,學校能有什麽責任?而朔州市教育局的壹位副局長,在記者問及有沒有出臺什麽措施加強學校管理時,其脫口而出的竟是:怎麽管?該校是個民辦學校。
郝家的壹位親戚說,事發當晚10時許,校方開車派人將郝旭東的父母接走。第二天,郝家的親戚們也趕到了朔州,但是隨後校方和警方竟在沒有通知家屬的情況下進行了屍檢,讓家屬在屍檢報告上簽字。家屬對此做法極為不解。
在朔州二中的貼吧上,知情者稱,此事以校方出20萬元,學生家長出80萬元私了。學生家長正以修改年齡及拿到精神病鑒定書的方式將此事大事化小。
而朔州二中的壹些老師和學生稱,曾親眼見到,事發後第二天,也就是10月5日,李明與其家長在沒有警方的陪同下來到學校。
這些消息雖然均未得到證實,但也引起了越來越多的老師和學生的關註。 山西朔州二中教師郝旭東被自己的學生李明(化名)殘忍殺害。李明在其留下的壹頁“死亡筆記”中稱“我就是個壞學生,還壞到家了……我恨老師,更恨學校、社會……我要發泄,我要復仇,我要殺老師”。
又見充滿仇恨、絕望的心靈。對人們來說,這未必很陌生,大家曾經在馬加爵身上、在廣東雷州校園血案等等中見過。
是的,正如知名教育人士信力建先生所說的“學生是不可能壹夜之間變成野獸的”。可是,大家何曾看到教育當局正視和反思問題的誠意?而恰恰在這個問題上,以下的細節無疑值得玩味:
在電話中,朔州二中董事長柳二文對記者“學校在此事件中應承擔什麽責任,如何防範和避免這樣的事故再次發生”的提問表示反感,他反問說:這是壹個刑事案件,學校能有什麽責任?而朔州市教育局的壹名副局長,在被記者問及有沒有出臺什麽措施加強學校管理時,脫口而出:怎麽管?該校是所民辦學校。
大家相信,記者想問的不是學校該對案件承擔什麽刑事責任的問題,而公眾也不至於把教育責任跟刑事責任給混淆了———輿論想追問的只是,如果我們承認,“學生不可能在壹夜之間變成野獸”,作為學校在整個過程中究竟需要承擔怎樣的教育責任? 報道中提到,李明曾被老師打斷過腿,而且他父母也經常吵架鬧離婚。按照社會心理學的觀點,青少年學生的攻擊性行為產生的主要原因是遭受挫折後形成的巨大憤怒感。壹旦他們遇到挫折或產生憤怒情緒,其攻擊性情感就很可能被喚起,從而使他們從外部世界所產生的情景線索中模仿、學習的暴力行為在現實生活中重演。
學校的教育,本來應該能夠在這個過程中起到預防或者疏導的作用,可現實卻是,我們的教育及其內容對此的反應有著令人驚訝的遲鈍和冷漠,而廣泛存在於教育領域內的歧視卻加劇了學生精神上的創傷,在壹定程度上甚至成為了學生使用暴力的心理誘因。基於此,我想,柳二文董事長是否應該重新考慮“學校在此事中應承擔什麽責任”的問題?
或許在他們看來,這只是壹次意外和偶然。更何況,朔州二中還是壹所民辦學校,因此,朔州市教育局副局長才會脫口而出“怎麽管?該校是所民辦學校”。
我們不能肯定這位副局長把問題歸因於學校的民辦學校身份是想為自己推卸責任,但是,這樣的邏輯是難以自洽的,因為它經不起這樣的追問:公辦學校發生的悲劇從來就不比民辦學校少、甚至更甚。比如說,馬加爵所在的雲南大學可還是“211工程”院校以及“西部大開發”重點建設高校呢! 我把這個現象稱之為中國教育改革的困境。因為眾所周知,中國教育改革本應是壹個放權的過程,放權意味著教育領域的多元以及更加開放。
顯而易見,中國教育改革之所以舉步維艱,除了教育行政當局對權力的眷戀之外,另外壹個重要原因在於他們的意識深處對放權有著深深的憂慮———就像朔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壹樣,他們會擔心“失控”,並把這種“失控”看作校園悲劇的根源。而他們完全沒有意識到,校園悲劇產生的根源事實上正是源於官僚體系的遲鈍和冷漠與社會變革對教育革新的內在要求之間的矛盾,當教育當局缺乏反思問題誠意的時候,校園暴力屢禁不絕也就自然在情理之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