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檢驗鑒定業務流程:了解案情→活檢拍照→查閱病歷→鑒定(如案情較難,需查閱並交專家討論)→制作並出具鑒定文書。
(三)除現場服務外,鑒定人本人必須到場接受檢查,首次法醫鑒定時必須有辦案民警陪同。
(4)首次門診病歷、住院病歷(包括現病史、體格檢查、手術記錄、出院小結、各種檢查報告和影像學檢查報告)、影像資料(x光片、MRI片、CT片等)復印件。)等醫療資料必須隨首診帶(以上病歷復印在A4紙上並加蓋醫院復印病歷專用章)。
(五)對具備即時鑒定條件的,鑒定機構應當在規定期限內完成鑒定工作;案情復雜需要咨詢的,評估機構應當在咨詢後及時完成。
(六)評估文件
鑒定書由辦案單位的代理人領取,鑒定資料移交。鑒定結論由辦案單位依法告知有關當事人。
二、中國的司法鑒定程序是什麽意思?我國司法鑒定程序是指按照司法鑒定活動的客觀規律制定的司法鑒定的具體步驟。建立司法鑒定程序是為了保證司法鑒定工作的科學性和規範性,保護參與司法鑒定活動的相關人員的人格尊嚴,實現司法鑒定的公正和效率目標。
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開展司法鑒定活動應當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驟及相關規則和標準。
根據《司法鑒定程序通則》的有關規定,司法鑒定程序是指司法鑒定機構和司法鑒定人進行司法鑒定活動應當遵循的方式、方法、步驟以及相關的規則和標準。
三、司法鑒定輕傷二級是什麽?根據最新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人體損傷程度由重到輕分為五個等級:重傷壹級、重傷二級、輕傷壹級、輕傷二級、輕傷二級。輕傷分為輕傷和輕微傷。二級重傷為重傷下限,與壹級重傷相連,壹級重傷上限為致人死亡;輕傷二級是輕傷的下限,與輕傷壹級相連,輕傷壹級的上限與重傷二級相連。更符合訴訟要求,為法官提供更明確的量刑依據,同時通過技術標準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權。
輕傷是指各種損傷因素引起的原發性損傷或原發性損傷引起的並發癥,不危及生命;左側組織和器官的結構和功能輕微受損或外觀受到影響。
根據人體損傷鑒定的標準,以法醫鑒定為準,壹級較重,二級較輕,都是故意傷害罪的立案標準。
如果認定為輕傷或重傷,行為人構成犯罪,將依據刑法追究刑事責任。量刑標準是輕微傷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鑒定結果是輕微,可以治安處罰。就法醫鑒定來說,當然是輕傷比輕微傷重。
但就民事賠償和刑事責任而言,輕傷和輕微傷並無區別,因為審判實踐中作為確定和判斷賠償標準依據的民法典(侵權部分)並未區分輕微傷和輕傷,更不用說確立了不同的賠償標準。但刑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在規定傷害罪的刑事責任時,並沒有將輕傷區分為輕微傷和輕傷,也沒有規定不同的量刑標準。
原重傷鑒定標準和輕傷鑒定標準(試行)沒有將重傷分為重傷和重傷,輕傷分為輕傷和輕微傷。新的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對重傷和輕傷做了進壹步的細化區分,主要目的是加強人身損傷鑒定的規範化和標準化。比如法醫鑒定中處理損傷關系時就有這樣的細節差異。我們可以妥善處理壹些在舊的鑒定標準下難以解決的問題:如果該損傷與以前的損傷/疾病具有相同的作用,即兩種作用相當,則應根據本標準的相應規定適當降低損傷程度,即如果等級為重傷壹級和重傷二級, 可根據具體情況認定為輕傷壹級或輕傷二級,等級為輕傷壹級和輕傷二級的,認定為輕傷。
傷者的傷情被鑒定為輕傷後,應當由警方及時處理。壹旦傷害被認定為輕傷,則構成故意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