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研究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規;編制本市司法行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組織和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安置教育工作。
(三)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定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組織、指導和協調本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五)負責本市律師、法律援助、公證機構和公證活動的管理;研究律師和公證員的改革與發展,提出實施措施。
(六)負責管理本市法律服務機構和在京設立的外國律師機構;監督和指導這個系統的社會團體工作。
(七)指導本系統的法制教育和專業培訓。
(八)負責指導區縣司法行政部門管理人民調解、社區矯正和司法助理員、基層司法所和基層法律服務所。
(九)負責本市司法行政系統的外事、宣傳和交流工作。
(十)指導和管理本市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
(十壹)負責本市仲裁機構的登記和管理。
(十二)負責本市國家司法考試。
(十三)負責社區矯正工作。
(十四)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五)管理市監獄管理局和市勞動教養管理局。
擴展數據:
立足司法行政的法律職能,積極推進法治建設進程;
(壹)圍繞科學立法,重點建立律師參與立法機制。充分發揮律師和公證員的法律專業優勢,積極推薦律師擔任全國人大代表和CPPCC委員,進壹步暢通律師參政議政渠道。鼓勵和支持律師接受立法機關和政府部門的委托,通過參與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起草、參與法律法規草案論證等方式,推進科學民主立法。
(二)圍繞嚴格執法,註重執法人員的學習和使用。繼續把領導幹部和公務員特別是行政執法人員納入重點學法範圍,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增強學法效果。推動在政府、企事業單位、鄉村、行業建立法律顧問制度,促進依法行政、規範執法、依法辦事。
(3)著力建立和完善圍繞公正司法的支持保障體系。推進獄務公開、社區矯正等執法公開,確保嚴格科學文明執法。規範律師與司法人員的關系,建立健全律師執業權利保障機制和違法執業懲戒機制,確保依法誠信文明執業。做好人民監督員的選拔、管理和培訓工作,提高法律監督的有效性。
(四)圍繞全民守法,著力推進普法創新。在普法目標上,要從普及法律知識向培育法律信仰轉變,在普法內容上突出憲法普及,在普法機制上實現普法教育的規範化、制度化和長效化,在普法方式上更加註重創新載體平臺,促進依法理性表達利益的意識和習慣形成。
人民網-司法行政要自覺承擔起法治專門機關的職責
百度百科-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