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死刑復核的復核程序

死刑復核的復核程序

法學界認為,這是封閉式死刑復核向訴訟式死刑復核的轉變,符合現代刑事訴訟法的趨勢。

法治周末記者陳曉發自北京、滄州

工作多年,這是北京律師謝通祥第壹次遇到如此新穎的死刑復核方式:

在地方法院的法庭上,控辯雙方像開庭壹樣坐在壹起,法官在中間,證人在場,接受幾方質詢。

不,這不是審判,雖然很像。

沒錯,這是在死刑復核階段——壹個曾經被認為是最難公開卻有生命危險的特別程序階段。

這是最高法院恢復死刑復核權以來,控辯雙方參與死刑復核程序最深入的壹起案件,也是最高法院首次采用這種方式復核死刑案件。

這讓刑事訴訟法大師陳光忠異常興奮:“我很高興看到最高法院的這壹嘗試。這是未來改革的趨勢。刑訴法草案早就設計好了。”

前所未有的程序

楊進明夫婦已經在法庭坐了壹個小時了。沒有匆忙,沒有急躁,甚至沒有確認“這個法庭還開著。”

其實別說壹個小時,就是再等壹天,壹年,不管多久,只要有希望,他們都願意等。

壹年前,自從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判處他們的兒子楊芳珍死刑後,楊進明壹家就壹直在等待命運的最終判決。

17年6月6日下午,河北省黃驊市法院,幾乎所有決定楊芳珍命運的人都來了,唯獨楊芳珍沒有到場。他仍被關押在海興縣看守所,等待他的最後消息。

壹年多前,這個23歲的年輕人被指控犯有搶劫罪。檢察院指控他在搶劫出租車時殺害了司機,並在拋屍和焚燒汽車後逃離。

滄州中院壹審判處楊芳珍死刑,河北省高院二審維持原判,後報請最高法院死刑復核。

按照以往的慣例,最高法院壹般會在書面宣讀卷子、訊問被告人後,作出核準或者不核準死刑的裁定。遇到疑難復雜的案件,最高法院死刑復核法官有時會親自到地方調查核實案情。

在以往的實踐中,檢察院和律師直接面對死刑復核的情況並不多見。即使今年新刑訴法實施後,最高檢察院也只是“可以”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見,最高法院只需要將死刑復核結果告知最高檢察院。法官在提出請求時會聽取辯護律師的意見。

所以,謝通祥接到最高法法官的電話,要求參加控辯雙方都參加的證據核實程序,他很驚訝。他工作了很多年,做過很多死刑復核案件,他從來沒有聽說過這樣的程序。

作為楊方振的辯護律師,他之前已經和最高法院的法官見過面,談了近兩個小時的案子。他向法官清楚地陳述了自己的觀點。

同樣驚訝的還有接到電話的檢察官。

“適用什麽程序”

6月17日下午,法官、控辯雙方到達現場,在黃驊市法院集中,但程序被拖延。

楊進明聽到了檢察官和法官討論的內容。“檢察官對法官說,妳要麽批準,要麽不批準,這種程序怎麽還存在?我沒見過這個程序……”起初,檢察官似乎不同意啟動這壹程序。

聲稱從未見過這樣的程序,檢察官問法官:“(這)是適用什麽程序?是壹審程序還是二審程序?”

法官猶豫了壹會兒,回答他:“沒什麽。既不是壹審,也不是二審。就幾個問題有疑問,查壹下。”

檢察官想了很久,什麽也沒說。

楊進明突然覺得法庭上的空氣有點緊張。他聽到法官問檢察官:“妳出庭還是不出庭?”

檢察官說不清楚,得請示領導。轉身出去了。幾分鐘後,他回到法庭:“領導說要配合最高法院,破例壹次。”

經過前期討論約壹個小時的磨合,方案推出。

那天被傳喚到庭的證人是楊芳珍在看守所的室友,他們被關在同壹個“牢房”。他是辯方找來的新證人,主要是作證他所了解到的楊芳珍被刑訊逼供的情況。

證人到達現場後,法官首先核實了他的身份,檢察官因為他沒帶身份證,對他的身份提出了質疑。法官向證人提問後,辯護律師向其提問,最後檢察官提問。

該證人作證說,當他與楊被關押在同壹“牢房”時,他看到楊的腿腳都腫了,他甚至不能穿鞋子。他還看到楊的胸部和下背部有許多瘀傷。楊告訴他,提審的時候被警察打了。

質證時,公訴人要求證人提供判決書或其他書面證明,證明其在同壹時間被羈押在同壹看守所。

對這位證人的詢問持續了大約半個小時。

據謝通祥稱,該案另壹名關鍵證人被傳喚作證,但法官再次傳喚此人時,他沒有接電話。

這個關鍵證人就是楊芳珍案的線人。他聲稱在案發後見過楊,聽了楊關於劫車殺人的陳述。與楊分手後,他報了警。但根據楊方振會見律師時的陳述,這個證人和他同時在案發現場,* * *目擊了殺人過程,真兇是別人。

這場史無前例的涉及審判、起訴、辯護的死刑復核特別程序就此結束。

最高法院在死刑復核程序舉行聽證會,消息在各大媒體迅速傳播,成為近期刑事訴訟法領域最熱門的新聞。

法治周末,記者向最高法院審判長求證此事時,他表示不願意接受采訪,但他反復強調:“這不是開庭,絕不是開庭!”

審判長後來通過辯護律師回應了這壹特殊程序:“(這是)核實個人定罪量刑的關鍵證據,而不是開庭,體現了最高法院對死刑案件的慎重態度,尊重和保障人權,對死刑非常慎重。”

此前,陳光忠起草的《刑事訴訟法》提案草案中制定了這壹程序,可用於涉及重大糾紛或涉及有罪或輕罪的案件。這種具有訴訟性質和公開性,控辯雙方共同參與的聽證,有助於法官更加真實、直接、全面地了解證據和案情。法學界認為,這是封閉式死刑復核向訴訟式死刑復核的轉變,符合現代刑事訴訟法的趨勢。

他說,很高興看到最高法院的這壹創新嘗試。

現行刑事訴訟法2012剛剛通過大修,其中死刑復核程序取得積極進展,如規定法官必須訊問被告人,聽取律師意見等。

“能走到現在的法律已經很不錯了。我們沒想到會走到這壹步(也就是把死刑復核的形式轉化為訴訟)。”陳光忠說。

  • 上一篇:六安市律師案件收費標準
  • 下一篇:北京哪裏有比較厲害的刑事案件律師?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