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疑有幾段?壹個未成年人被欺負?該視頻在四川樂山網友微信朋友圈、微信群傳播,引起網友廣泛關註。8月27日,四川樂山馬邊警方發布警情通報。目前,公安機關已介入調查,將根據調查結果進行處理。據馬邊警方通報,經初查,涉案人員史某某(未成年),前期與丁某某(未成年)發生矛盾。歷史學家XXX等7名未成年人於2020年7月15日下午欺淩丁某某,並拍攝視頻。事後,丁某某沒有報警。
公安機關提醒廣大網民,為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請不要傳播涉及當事人的相關圖片和視頻,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對於制造、傳播網絡謠言者,公安機關將堅決查處。
未成年人保護法將被修改:學校不得隱瞞嚴重的欺淩行為。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6月28日在北京舉行。會議聽取了未成年人保護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2019,10 6月,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步審議。二審稿根據各方意見,進壹步壓實監護人責任,加強對學生負擔、學生安全、學生欺淩的治理。
針對留守兒童得不到應有照顧、缺乏家庭關愛的問題,二審稿明確委托照顧?是否應該委托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照顧?,?聽取有表達意願能力的未成年人的意見?並規定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每月至少與未成年人和客戶接觸溝通壹次?。壹些人大代表和公眾建議,減輕未成年人的學習負擔,不要加班教學。二審稿增加規定:學校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和寒暑假,組織未成年學生集體補課,增加其學習負擔。幼兒園不得提前開展小學課程教育。
二審送審稿完善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增加學校和幼兒園?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完善安保設施,配備安保人員?增加壹條規定:使用校車的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配備安全管理人員,定期對校車進行安全檢查,對校車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向未成年人講解校車安全乘坐知識,培養其校車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技能。
二審稿還完善了學生欺淩的處理程序,增加規定:學校對嚴重欺淩行為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有關部門依法處理。二審稿規範了新聞媒體對未成年人案件的報道。
增加條款:
新聞媒體應當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宣傳,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新聞媒體對未成年人案件的報道應當客觀、審慎、適度,不得侵犯未成年人的名譽權、隱私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對於住宿經營者,二審稿增加規定:賓館、招待所、旅店等住宿經營者接待未成年人時,發現異常或者有違法嫌疑的,應當立即與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取得聯系或者向公安機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