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律師服務收費項目及標準 壹、辦理刑事訴訟案件 實行計件收費。 (壹)辦理刑事案件 1、偵查階段(含檢察院自偵階段):1000-10000元; 2、審查起訴階段:2000-12000元; 3、審判階段:3000-30000元。 (二)辦理刑事自訴案件:2000-15000元。 (三)辦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涉及財產關系的,按代理民事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標準執行。 二、代理民事訴訟案件 (壹)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計件收費,每件收取1000-10000人民幣;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具體依照以下比例分檔、累計收取; 50000元以下的(不含本數) 1000-3000元 50000元以上500000元以內 6%-5% 500000元以上1000000元以內 5%-4% 1000000元以上5000000元以內 4%-3% 5000000元以上10000000元以內 3%-2% 10000000元以上 2%-1% 三、代理行政訴訟案件 (壹)不涉及財產關系的,實行計件收費,每件收取1000-8000元;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中涉及財產關系的收費標準執行。 四、代理國家賠償案件 實行計件收費,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五、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 (壹)代理申訴案件 實行計件收費,每件1000-6000元。 (二)進入再審程序後,未代理過壹審或二審的,按各類訴訟案件的收費標準收取;原代理過壹審或二審的,則按收費標準減半收取。 六、計時收費 計時收費適用於上述全部法律事務,計時收費應按辦理法律事務的有效時間計算,包括向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詢、調查取證、查閱有關資料、起草訴訟文書和法律文件、出庭、參與調解和談判、代辦各類手續和律師辦案在途時間等。 律師辦理法律事務計費工作時間的計算規則由省律師協會另行制定,報省物價局、省司法廳審核後執行。律師個人的計時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根據律師的執業年限、服務能力、社會信譽等因素原則上按每人每小時500元以內自定,並報主管的司法行政部門、物價部門備案;確需超過500元的,由律師事務所向省律師協會申報,經審核同意後報省物價局、省司法廳備案。 七、在辦理刑事訴訟案件、代理民事訴訟案件中,對辦案時間太長、專業技術要求高的案件以及集團犯罪、涉外等疑難、復雜案件,律師事務所可以與委托人協商收費,但最高不能超過本收費標準的4倍。對是否屬於疑難、復雜案件產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交律師協會或主管司法行政部門協調。 八、以上各項標準,除另有指明外,均指訴訟案件壹審的收費標準。未辦理壹審而辦理二審的,按壹審標準收取;曾辦理壹審又辦理二審的,按壹審標準酌減收取;執行案件,按照壹審或二審的收費標準收取;發回重審的案件,按壹審或二審標準酌減收取。 九、少數民族地區,國家級、省級貧困縣(區)的律師服務收費可按本標準酌情下浮,但下浮幅度不得超過本標準下限的30%。 十、以上各類收費金額按人民幣計收。律師辦理涉外法律事務,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可以收取外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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