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妳說的,車主是有責任的,可能在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
2.車險齊全,有掛靠公司。在這種情況下,上述兩家單位仍然沒有責任承擔責任。
答:以上兩個單位應承擔責任,保險公司在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範圍內承擔責任,掛靠公司和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3.賠償多少,怎麽算?
答:大概會有幾十萬,具體多少要看妳們當地統計局公布的數據。賠償的範圍和計算標準建議妳看壹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4.交通事故責任書要多久出來?怎麽還沒出來?
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勘查之日起10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需要檢驗、鑒定的,應當自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發生死亡事故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前,應當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場,公開調查取證。需要檢驗鑒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事故現場勘查結束後三日內委托有資質的鑒定機構進行檢驗鑒定。屍檢應當自死亡之日起三日內委托進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鑒定機構約定完成檢驗鑒定的期限,約定期限不得超過20日。超過二十日的,應當報上壹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準,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十日。
5.這次事故的賠償金額會因為孩子是農村戶口而減少嗎?在街上住了兩年能算城鎮居民嗎?
答:關鍵看法院是按城鎮算還是按農村算。如果是在農村,可能還不到壹半,但是這個案例更有可能是按照城鎮來算的,因為孩子的父母在城鎮生活工作。
6.家長也想討論孩子身體的問題。我應該和誰談論這個?
我想我們可以找到醫院和政府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按規定檢驗屍體後,應在十日內書面通知死者家屬辦理喪事。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辦理的,應當立案並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屍體由公安機關處理,逾期存放的費用由死者家屬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