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貪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判處什麽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判處什麽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貪汙罪主觀方面必須出自直接故意,並具有非法占有公***財物的目的。過失不構成本罪。貪汙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

貪汙罪不僅侵犯了公***財物的所有權,又侵犯了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正常活動以及職務的廉潔性,犯罪對象是公***財物或非國有單位財物。客觀方面表現為利用職務之便,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財物的行為。

如果貪汙數額較小,情節輕微的,壹般也不以貪汙罪論處,而給以黨紀、政紀處分。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對犯貪汙罪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壹)貪汙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

(二)貪汙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貪汙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四)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貪汙罪的數額標準是:

(壹)

數額在

3萬元以上不滿20萬元的,屬於

“數額較大”

;

(二)

數額在

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的,

屬於

“數額巨大”

;

(三)

數額在

300萬元以上的,屬於“

數額特別巨大

”,

(

)

數額在

15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涉嫌“

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

江蘇省連雲港市中級人民法院

(2021)

07

刑初

1

江蘇省連雲港市人民檢察院指控:

2012

年至

2020

年期間,被告人徐雪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江蘇某集團公司、連雲港某家具公司等單位和董某甲、奚某等個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支付、資產收購、苗木銷售、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

2013

年至

2020

年期間,被告人徐雪峰先後多次收受上述單位及個人給予的人民幣

213

萬元、內存人民幣

148

萬元的銀行卡、價值人民幣

萬元的超市購物卡、美元

萬元、加拿大元

萬元和價值人民幣

萬元的金塊,***計折合人民幣

萬元。

本院認為,被告人徐雪峰

身為國家工作人員

,

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

為他人謀取利益

,多

次收受他人財物,***計折合人民幣

萬元

,

數額特別巨大

,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徐雪峰犯受賄罪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本院依法予以支持。被告人徐雪峰自願認罪認罰,依法予以從寬處罰。

被告人徐雪峰歸案後,如實供述辦案單位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是坦白,依法予以從輕處罰。

被告人徐雪峰的大部分贓款贓物已被追繳、扣押,量刑時酌情考慮。關於被告人徐雪峰及其辯護人提出

徐雪峰主動交代辦案單位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大部分贓款贓物已被追繳和扣押,請求對其從輕處罰

的辯解和辯護意見,經查屬實,本院予以采納。

根據被告人徐雪峰的犯罪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壹款、第三百八十三條第壹款第(三)項、第二款、第三百八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壹條、第六十四條,《中華人民***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汙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第壹款、第十九條第壹款的規定,判決如下:

壹、

被告人徐雪峰犯受賄罪,

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並處

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

二、對被告人徐雪峰受賄犯罪所得財物***計折合人民幣

三百七十六萬四千二百壹十二元四角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華城深圳刑事律師團隊,由25年實戰豐富經驗刑事大律師汪斌領銜。

專註深圳海關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經濟犯罪案件。

  • 上一篇:蘇州請刑事案件律師收費標準
  • 下一篇:天津刑事律師事務所排名10強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