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查詢。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中國裁判文書網是全國法院公布裁判文書的統壹平臺,只要是按規定已經上網公布的案件,任何人都可以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查詢。
2、如果是案件的當事人的,則可以由當事人本人持自己的身份證,或委托代理律師到原負責案件審理的法院檔案室要求查詢案件,在辦理相關查詢手續後,即可以查詢、復印該案件的判決書、案件證據、庭審筆錄等案卷材料。
《關於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
第壹條 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布裁判文書,應當依法、全面、及時、規範。
第二條 中國裁判文書網是全國法院公布裁判文書的統壹平臺。各級人民法院在本院政務網站及司法公開平臺設置中國裁判文書網的鏈接。
第三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書應當在互聯網公布:
(壹)刑事、民事、行政判決書;
(二)刑事、民事、行政、執行裁定書;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執行駁回申訴通知書;
(五)國家賠償決定書;
(六)強制醫療決定書或者駁回強制醫療申請的決定書;
(七)刑罰執行與變更決定書;
(八)對妨害訴訟行為、執行行為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書,提前解除拘留決定書,因對不服拘留、罰款等制裁決定申請復議而作出的復議決定書;
(九)行政調解書、民事公益訴訟調解書;
(十)其他有中止、終結訴訟程序作用或者對當事人實體權益有影響、對當事人程序權益有重大影響的裁判文書。
第四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在互聯網公布:
(壹)涉及國家秘密的;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
(三)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但為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確有必要公開的除外;
(四)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
(五)人民法院認為不宜在互聯網公布的其他情形。
第七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書,應當在裁判文書生效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公布。依法提起抗訴或者上訴的壹審判決書、裁定書,應當在二審裁判生效後七個工作日內在互聯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