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田鵬元帥被發配到地球上是真的,但指控歸指控,事實未必如此。歷史上有很多指控與事實不符的案例,這裏不想多說。我只想告訴妳,華蓋元帥的下界不只是那麽簡單。大家討論壹下,甚至可以認為這是天庭第壹大不公!妳不必感到驚訝。其實天蓬猥褻嫦娥案疑點重重,我們不妨耐心分析壹下:
1.指控的證據不充分。
說“調情”是真的嗎?整個案件中,似乎只有“受害者”嫦娥壹人指證天蓬的“猥褻”,沒有旁證。嫦娥憑自己怎麽判猥褻罪?如果放在今天的法庭上,嫦娥是唯壹的原告和證人。恐怕律師不用花太大力氣就能讓她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敗訴!
2.處罰結果很不正常。
當然,我不能證明天蓬沒有調戲嫦娥,但退壹萬步講。如果真的有猥褻行為,我們真的應該被判流放嗎?請註意,天蓬的罪名只是“猥褻”。即使在高度重視女性權益保護的今天,這種問題也只是拘留幾天,賠償精神損害賠償的行政處罰。好像連犯罪級別都不夠。更何況當時天蓬是掌管天庭十萬水兵的高級將領,嫦娥只是天庭壹介平民,地位相差如此之大。妳認為這種事情的通常結果是什麽?無論如何,除了這個案子,我從未聽說過任何高級官員僅僅因為猥褻壹個平民而被定罪並被判重刑。壹般來說,那種平民敢說的很少。如果她真的告訴了,最多也就是讓人在背後議論壹些作風問題。
3.嫦娥本身就值得懷疑。
嫦娥是怎麽上天的,我不想重復了。可能很奇怪,但是移民過程好像不是很光彩。另外,她壹個平民,怎麽有資格獨自生活在天堂的寶地——月球?而且我也沒聽說過她被別人送過禮物,或者她做生意發了財,拿過獎。她的豪華別墅“廣寒宮”從何而來?沒有合理的說法,讓人不得不生疑。
4.為什麽會出現壹個神誤投豬胎的奇怪現象?
按說,上天對神仙下凡應該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壹般情況下,諸神無論出於什麽原因,都不會允許下界為妖。許多天庭官員的騎手和下屬被捕後,無壹例外都在玉帝面前懇求孫悟空不要提起這件事,就是明證。能執行天庭刑事處罰的神官把豬胎兒丟進了錯誤的天蓬裏,弄得像個惡魔。他工作中的錯誤不小,但也沒有受到上天的處理。玉帝又聾又聾,真是奇怪。
5.嫦娥和玉帝之間?
嫦娥和玉帝關系曖昧的推斷是從來不敢亂說的,但偏偏壹個不經意的證據證實了這個推斷。眾所周知,嫦娥身邊有壹只叫玉兔的寵物,它的字“玉”和“禦”是諧音。哪個民間女子敢在君王統治下給自己的寵物冠上“禦”字?雖然玉和禦是兩個不同的詞,但妳能壹眼看出是“玉兔”還是“禦兔”嗎?也許妳覺得這有點牽強。請註意,玉帝的名字是“玉帝”,裏面的第壹個字和玉兔的“玉”字壹樣。在國王的統治下,命名、創造甚至說話都應該是禁忌。猴王用的“猴王”名字裏的“大”字,對他來說不是災難嗎?更何況這裏的忌諱只是寵物的名字,這真的是大忌。天庭很多官員的智商都不比我低吧?他們看不出來嗎?但是為什麽沒有人敢在玉帝面前告嫦娥呢?實際上,嫦娥並沒有因此而有什麽麻煩。反而玉兔的名字越來越響,連普通人都知道了。除了我上面的推斷,還有什麽可以解釋聯想前面的第三個疑點?
知道妳和玉帝嫦娥有關系,妳大概會覺得妳懂了,“那麽天蓬調戲嫦娥其實就是得罪玉帝。怎麽能不嚴懲呢?“那妳又錯了。華蓋在官場久了,有了元帥的頭銜,就必須懂得官場中的道理,明白領導的意圖(這壹點也將在以後向唐僧學習的過程中充分展現)。妳怎麽會看不到嫦娥和玉帝之間的路呢?所以他當然不會得罪嫦娥,自找麻煩。並且設想壹下:如果妳是玉帝,和嫦娥有壹腿,有壹天嫦娥讓妳告天蓬調戲她。妳覺得不顧別人的閑言碎語,大張旗鼓的懲罰天蓬合適嗎?還是應該避開輿論,偷偷給小鞋搭個雨棚穿,然後找個不對的地方犯罪再懲罰?我覺得為了不讓別人說閑話,應該是後壹種。
所以天蓬被送到人間壹定是別的什麽東西的結果,但是被猥褻的硝煙掩蓋了真正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