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庭審提綱、承辦律師代理意見及代理詞的有什麽區別。證據與調查材料的區別

庭審提綱、承辦律師代理意見及代理詞的有什麽區別。證據與調查材料的區別

庭審提綱、承辦律師代理意見及代理詞的區別:

1、律師庭審提綱包括法庭調查提綱(舉證提綱、質證提綱、詢問提綱等)、法庭辯論提綱、最後陳述提綱等。

2、代理意見是律師作為當事人的代理人對案件的看法、觀點、意見。把律師的代理意見寫出來成為書面的,就成了書面的代理詞。代理詞就是表達代理意見的話語。

3、律師代理詞也稱為律師代理意見,是代理律師根據案件審理情況結合本案的證據,就訴訟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實或證據應該如何認定、案件應該如何適用法律等方面向法院提出的意見。

4、代理詞應該交給法庭,這樣既可以讓法官對律師的代理意見有更明確的認知,又可以彌補在庭審中所口頭陳述的代理意見或法庭辯論意見的不足。

證據與調查材料的區別:

1、調查材料就是通過調查所取得的案件證據材料,調查材料經過法庭調查被法庭采信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就成了證據。

2、調查材料(證據材料)經法庭查證屬實(具有真實性、合法性、與案件有關聯性)的是證據。

3、證據是指依照訴訟規則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證據對於當事人進行訴訟活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法院查明案件事實,依法正確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擴展資料:

撰寫代理詞正文,應當著重註意下列問題:

1、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抓住爭執點,鮮明地提出代理意見,並圍繞這壹觀點從多角度、多側面展開論證。要從事實、證據、法理、邏輯等多方面進行分析。

2、立足於事實和法律,針對實質性委托,進行準確、詳盡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訴訟請求。

3、代理詞應當隨著訴訟進程不斷修改、充實和完善,註意及時吸收新出現的情況,彌補庭審過程中的漏洞。

4、代理詞的語言應當生動、簡練、論點明確,邏輯性強;客觀、全面,重點突出;通俗易懂,用詞恰當,又留有余地。

收集證據的方法,在刑事訴訟中主要是現場勘驗,屍體檢驗,活體檢驗,詢問證人,訊問被告人,檢查,扣押和鑒定等;在民事訴訟中主要是詢問當事人和證人,調取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進行勘驗和鑒定等。

百度百科--證據

百度百科--代理詞

  • 上一篇:北京科興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的行賄史
  • 下一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