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我新買的車想停在小區裏,但是因為小區裏沒有停車證,每天晚上要交30塊錢的停車費,而有停車證的話,只需要交5塊錢的停車費。
高先生說:“我是這個小區的業主,這個小區的車位都是公共車位,也就是說這個(停車)權是所有業主的權利。”此外,沒有拿到停車證的車主也抱怨:“900元壹個月,上海沒有這個價。”
據了解,丁香園小區是上世紀90年代建成的老舊售後公房小區,確實存在車位不足的嚴重問題。小區有1476戶,停車位176個。所以提高停車費,控制車輛進入。
小區保安告訴我們,去年年底,小區就停車難的問題召開了業主大會,通過了這個停車收費辦法。他們只是嚴格按照方法收費。
丁香迎春居委會書記韓世良說,因為搶車位的問題,這個老小區也出現了很多問題。去年年初,新壹屆業委會對整個小區的車位進行了梳理,約300輛有停車證的車全部貼在墻上,後來買的車也壹壹登記,壹輛拆壹輛擡。這壹方案也通過了業主大會的表決,並於去年6月3日開始實施。
也有業主提到,既然小區停車問題變得這麽嚴重,為什麽不能限制外地車輛進入?許可證不是決定是否在小區停車,而是成為平價或議價收費的標準。所謂的價格杠桿,並沒有達到控制小區停車總量的管理效果,反而有借機多收停車費的嫌疑,因為即使是隔壁小區的車或者外地車輛,只要花30元壹晚,就可以來這裏占用小區並不寬裕的停車資源。
另壹方面,我在采訪中也遇到了投票的業主,他們確實投了贊成票。當然,我也不排除已經拿到停車證的車主。當然,我希望小區裏停的車越少,他們就越容易找到停車位。畢竟這個小區沒有固定的停車位。如果開車回家,還是要自己找座位。
上海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楊鄒華表示,業主大會的決定合法合規,但應考慮所有業主的共同利益。所以當出現壹些新情況時,建議業主大會根據新情況公平公正,考慮全面的業主規則。
業主也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向業委會提出建議,比如只給自己小區的業主停車,或者提高第二輛家用車的停車費等。當然,這需要通過業主大會的投票程序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