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誹謗條例》,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向對方索賠,要求對方公開道歉。壹、概念及其罪名誹謗罪是指故意捏造、散布虛構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和名譽權。刑事侵權的客體是自然人。2.客觀要件在犯罪的客觀方面,本罪表現為行為人捏造、散布壹些虛構的事實,足以貶低他人人格、名譽且情節嚴重的行為。必須存在捏造某些事實的行為,即誹謗他人的內容完全是虛構的。如果妳傳播的不是憑空捏造而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即使損害了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也不構成本罪,必須傳播捏造的事實。所謂傳播,就是社會上公開的傳播。傳播方式基本有兩種:壹種是文字傳播;另壹種是文字,通過海報、小字海報、圖片、報紙、書籍、信件等方法進行散發。所謂“足夠貶損”,是指捏造、散布的虛假事實,可能完全貶損他人人格、名譽,或者已經實際對被害人人格、名譽造成實際損害。如果散布虛假事實,但不可能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或者不會損害他人人格和名譽,則不構成誹謗罪。誹謗必須針對特定的人,但不壹定要指名道姓。只要從誹謗的內容中知道受害者是誰,就可以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散布的事實沒有特定的對象,不可能貶低某人的人格和名譽,就不能以誹謗罪論處。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情節嚴重,才能構成本罪。雖有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但情節不嚴重的,不能以本罪論處。所謂情節嚴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捏造事實,對他人人格、名譽造成嚴重損害的;捏造事實誹謗他人,造成不良影響的;誹謗他人導致受害者精神失常或自殺,等等。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構成本罪。4.主觀要件主觀上,本罪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在散布能夠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產生損害他人名譽的有害後果,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這個演員的目的是給別人抹黑。如果行為人將虛假的事實誤認為是真實的事實而傳播,或者以損害他人名譽為目的傳播某些虛假的事實,則不構成誹謗罪。第二,認定1,本罪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和民事侵權行為的界限構成誹謗罪,必須情節嚴重,而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誹謗罪,必須限於不足以刑事處罰的。侵害名譽的民事行為不僅比誹謗罪和違反治安管理法規的誹謗罪違法性小,而且有以下區別:誹謗罪必須散布捏造的虛假事實。如果散布客觀存在的事實,雖然對他人的人格、名譽有損害,但不構成誹謗罪。名譽侵權的行為,即使內容真實,只要是法律禁止公開宣傳的,就會損害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也可以構成名譽侵權。甚至事實越真實,侵權越嚴重。比如為了損害他人名譽而暴露他人隱私,越是現實,其侵權性質就越惡劣。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幹問題的意見》第140條規定,披露、宣傳他人隱私,對他人名譽造成不良影響,屬於侵犯名譽權的行為,不構成誹謗罪。法人、團體和組織不能成為誹謗的對象。在名譽侵權中,法人、團體和組織都可以成為受害者。比如散布假消息,謊稱某廠產品質量低劣等。,目的是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搞垮對方。即使這種行為造成了嚴重後果,也只能構成損害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罪,而不能構成誹謗罪。主觀過錯要求不同的東西。誹謗罪的主觀方面必須是直接故意;名譽侵權的主觀過錯包括過失。此外,即使善意的指責、揭露、批評中有虛假成分,也不應以誹謗罪論處。2.本罪與侮辱罪的界限。這兩個罪名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人格和名譽。主要區別在於,侮辱不是捏造的,而誹謗必須是捏造的事實。侮辱包括暴力侮辱,誹謗不使用暴力手段;侮辱往往是在受害者面前進行的,而誹謗則是在公共場合或向第三方傳播。3.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犯此罪者,除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者外,壹律告之才處理。這裏所謂的“告知後才處理”,是指受害人舉報,法院就以誹謗罪受理,否則不予受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比如因誹謗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引起當地民眾的公憤;誹謗外國人影響國際關系,等等。被害人不告訴或者不能告訴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起公訴。
上一篇:唐新波的案件評析下一篇:威海統壹路50號屬於哪個派出所